食品業內人士常說這樣一句話:「食品添加劑是食品工業的靈魂?!?
但有關食品添加劑的傳言卻總是不斷冒出來刺激公眾敏感的神經,讓消費者無形中對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產生了擔憂。
食品添加劑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
使用了食品添加劑的食物
是否不安全?
誤區 1:「不含防腐劑」「零添加」的食品更安全?
一般消費者認為「不含防腐劑」「零添加」更安全,商家也瞄準了這一點,使用這樣的描述來迎合消費者的心理,同時還能賣個好價錢。
實際上,防腐劑主要是用來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否則有些食品還未出廠就壞掉了,甚至還可能產生毒素。
也有一些食品根本就不需要添加防腐劑,因為它們具有天然不適合微生物生長的環境:比如蜂蜜(高糖)、方便面餅(干燥)、腌漬食品(高鹽)等。
因此,這些食品聲稱「不含防腐劑」完全是一種營銷策略。
至于「零添加」就更不靠譜了。完全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在現代食品工業環境下幾乎找不到。
誤區 2:一種食品用多種食品添加劑是否安全?
食品添加劑對于企業而言是成本,各大食品企業的研發部門都在竭盡所能尋找合理的配方,既滿足工藝需要,符合消費者的口味需求,又能控制成本。多種成分復配,可以起到 1 + 1 > 2 的效果,減少添加劑的總用量。
試想一下,在達到同樣的工藝目的的前提下,企業是愿意多添加增加成本,還是盡量少添加控制成本呢?
對于我們自己而言,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歸根結底是要看吃了多大的量,而和使用的品種數量沒有必然聯系。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要接受科學的檢驗,那就是「風險評估」。只要符合標準的要求,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就是有保障的。
我們一般先通過動物實驗得到不產生任何不良影響的劑量,再除以保護系數(一般是 100 倍),作為對人體安全的劑量,并以此為依據制定限量標準。
這其中已經考慮了終生、每天、大量攝入的情況,因此按標準規定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除非「大量」到「把食品添加劑當飯吃」,否則它很難威脅您的健康,更別說所謂的「長期大量」的前提根本不存在。
而濫用食品添加劑,通常離造成健康危害的量也有很大距離,畢竟我們不可能終生、每天都吃超標食品。
誤區 3:食品添加劑比化學合成的食品添加劑更安全?
不論是天然的還是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劑,其安全性都要通過「風險評估」的方法來評判。
只要通過風險評估,獲得批準并按規范使用,其安全性并無高下之分。
國內外的食品添加劑
規定為啥不一致?
疑問 1:我國的食品添加劑品種比國外多嗎?
我國的食品添加劑品種是相對比較少的,大概有 2 000 種左右(包括上千種香精香料),美國是 4 000 種左右(不包括香精香料),日本也比我們的品種多。
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律是:我國批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幾乎都能找到至少兩個發達也在使用的先例。
實際上,比較各國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多少是沒多大意義的,這只是各國根據自身條件作出的管理上的取舍而已,在安全性上并無分歧。
疑問 2:為什么一些外國禁用的食品添加劑在我國可以用?
經常會看到這樣的報道:「XX 添加劑在歐盟禁止使用,而中國還在使用」,也有些報道會說「在國外的限量是 XX,而我國限量比國外高」。
實際上無論哪個,無論哪種食品添加劑,批準使用的前提都是經過科學的風險評估,認為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但每個基于管理上的取舍,對同一種添加劑的處理方式可能有些不同。某些禁用的食品添加劑在我國可以使用,同時也有大量在我國禁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外卻可以使用。
有些食品添加劑是我國特有的,僅在我國范圍內允許使用;也有些食品添加劑在我國的限量是嚴于國際組織或發達的,比如我國果凍中使用山梨酸鉀(防腐劑)的限量是每千克 0.5 克,而歐盟的限量是每千克 1 克。
還有一些食品添加劑是國際標準或發達允許使用的,而我國并未批準使用。明顯的例子是質檢總局每月公布的進口不合格食品名單,其中有大量因為違反我國食品添加劑標準被退貨或銷毀的情況。
因此,不能簡單地通過比較誰用、誰不用,或者個別指標的高低,來判定標準優劣。
食品添加劑
是必要使用的嗎?
很多人覺得奇怪,為什么要給食品添加劑訂立那么多復雜的標準,不用不行嗎?
食品添加劑具有重要的工藝作用,有了它們,才有現在豐富多彩的食品。不用添加劑并不是完全不行,我們試試好了:
?食用油中要加抗氧化劑,不用當然也行,只是保質期要大大縮短,你也更有可能吃到哈喇油。
?冰激凌中要加入乳化劑、增稠劑,不加當然也行,但口感就只能是冰棍那樣硬邦邦的了。
?袋裝薯片里的氮氣也是食品添加劑,當然也可以不加,不過如果你買到的薯片都壓碎了可別難過喲。
?食鹽里要加抗結劑,不加當然也行,只是鹽容易受潮結塊而已。
濫用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
是否對人體造成損害?
媒體和消費者對于「超標未必產生危害,違法添加未必產生危害」的說法很難接受。
這里面有兩個原因:
?一是,因為在制定標準時已經留下了足夠的空間,偶爾超標很難造成實際危害;
?二是,「未必產生危害」的目的僅僅是告訴消費者不必過于擔心,并不是說超標行為可以容忍,更不是要讓消費者吃超標食品。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濫用食品添加劑還是違法添加行為都是違法違規的,無論是否造成健康危害,都應當果斷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本文是作者根據其 2013 年發表的文章修改而來
來源:丁香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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